1、自殺/故意自傷:這一點大傢應該有所瞭解,對於自殺或者故意自傷的情況,意外險是不會賠的。
2、預知危險不賠:比如說大傢都知道去高原玩可能會產生高原反應,那麼這種可以預知的危險是不會賠的,意外險主要是針對“突發的、不可預知”的情況。
3、猝死不賠:在大傢的認知裡面,猝死應該算的上意外瞭,但實際上保險公司對於“猝死”是不會進行賠付的,它被認為是疾病導致的死亡,並非意外。因此,猝死也不會賠付。
4、個體事件:比如幾個人一起出去吃飯,其中隻有一個人出現瞭中毒的現象,但是其他人都沒有事情。那麼這種情況就會被視為個案,也就是說不會賠付的。
5、其他:和猝死、食物中毒一樣,還有夏天中暑或者冬天走在結冰的路面上摔倒死亡都是不賠的,一樣會認為是由於患者的身體機能出現瞭問題所導致。
可見,意外險隻賠償由意外導致的事故才能賠付,如果被保險人出現上述情況當中的任何一種,保險公司不用賠付。希望答案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