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
2、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將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這四個出口特區改稱為經濟特區。
3、1988年4月,設立海南經濟特區。中國經濟特區誕生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長於90年代。經濟特區的設置標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發展。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4、1992年中國加快改革開放後經濟特區模式移到國傢級新區,上海浦東等國傢級新區新的特區擴大改革等發展起來,成為中國新一輪改革重要標志。
5、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會議上中央正式批準霍爾果斯、喀什設立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