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聲的危害對聽覺器官的影響是一個從生理移行至病理的過程,造成病理性聽力損傷必須達到一定的強度和接觸時間。長期接觸較強烈的噪聲引起聽覺器官損傷的變化一般是從暫時性聽閾位移逐漸發展為永久性聽閾位移。
2、暫時性聽閾位移。暫時性聽閾位移是指人或動物接觸噪聲後引起暫時性的聽閾變化,脫離噪聲環境後經過一段時間聽力可恢復到原來水平。
(1)聽覺適應:短時間暴露在強烈噪聲環境中,感覺聲音刺耳、不適,停止接觸後,聽覺器官敏感性下降,脫離接觸後對外界的聲音有“小”或“遠”的感覺,聽力檢查聽閾可提高10~15dB,離開噪聲環境1min之內可以恢復,這種現象稱為聽覺適應。
(2)聽覺疲勞:較長時間持續暴露於強噪聲環境或多次接受脈沖噪聲,引起聽力明顯下降,離開噪聲環境後,聽閾提高超過15~30dB,需要數小時甚至數十小時聽力才能恢復,稱為聽覺疲勞。一般在十幾小時內可以完全恢復的屬於生理性聽覺疲勞。
3、永久性聽閾位移。永久性聽閾位移指噪聲或其他有害因素導致的聽閾升高,不能恢復到原有水平。出現這種情況是聽覺器官具有器質性的變化。永久性聽閾位移又可分為聽力損失、噪聲性耳聾以及爆震性聲損傷。
(1)聽力損失;
(2)噪聲性耳聾;
(3)爆震性耳聾。
4、耳蝸形態學的改變。噪聲引起的聽覺系統損傷是物理(機械力學)、生理、生化、代謝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可使聽毛細胞受損傷,嚴重時Corti器(柯替氏器)全部消失或破壞。損傷部位常發生在距卵圓窗9~13mm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