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型藝術(plasticarts),藝術形態之一。指以一定物質材料(如繪畫用顏料、墨、絹、佈、紙、木板等,雕塑、工藝用木、石、泥、玻璃、金屬等,建築用多種建築材料等)和手段所創造的可視、靜態的空間形象,來反應社會生活與表現藝術傢的思想情感。
2、造型藝術是一種再現空間藝術,也是一種靜態視覺藝術。主要包括繪畫、雕塑、攝影藝術、書法藝術,版畫,工藝美術,篆刻,藝術設計等。18世紀的德國哲學傢萊辛在《拉奧孔》中始用這一名詞。在德語中造型(bilden)原義謂“模寫”(abbilden)或“制作似像”(eildmachen)。在新中國建立後由蘇聯傳入,並與“美術”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