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5年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瞭“兒童節”的概念,號召各國設立自己的兒童紀念日。1949年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為紀念1942年6月被納粹屠殺的捷克利迪策村全體嬰兒,決定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2、世界上許多國傢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傢。在歐美國傢,兒童節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舉行社會公眾性的慶祝活動。因此有人誤解為隻有社會主義國傢才將6月1日定為國際兒童節。
3、為瞭保障全世界兒童的權益,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決定,將每年6月1日作為國際兒童節。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49年12月23日規定,將中國的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