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陶母退魚。
晉代名臣陶侃年輕時曾任潯陽縣吏。一次,他派人給母親送瞭一罐醃制好的魚。他母親湛氏收到後,又原封不動退回給他,並寫信給他說:“你身為縣吏,用公傢的物品送給我,不但對我沒任何好處,反而增添瞭我的擔憂。”這件事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
2、手好不要錢。
清乾隆進士王傑為人剛直敢言,不附權貴。當時和坤在朝中專權,大臣都不去得罪他。惟王傑每每與其據理力爭。有一次,議政完畢,和坤有意戲弄王傑,拉著他的手說:“好白嫩的手啊!”王傑正顏厲色地回答道:“王傑手雖好,但不能要錢耳!”和坤羞愧而去。
3、不私一錢。
明朝時,嘉興知府楊繼宗清廉自守,深得民心。一次,一名太監經過那裡,向他索要賄賂,他打開府庫,說:“錢都在這兒,隨你來拿,可是你要給我領取庫金的官府印券。”太監怏怏走瞭,回京後,在明英宗面前中傷他。英宗問道:“你說的莫非是不私一錢的太守楊繼宗嗎”太監聽後,再也不敢說楊繼宗的壞話瞭。
4、公儀休拒魚。
戰國時期魯國國相公儀休愛吃魚,有人投其所好送魚給他,公儀休不收。問其原因,他說:“正因為喜歡吃魚,所以不能理解,此刻我作為國相,能夠用自我俸祿買魚吃,如果此刻收瞭魚而丟瞭官,誰又會送給我魚呢所以我不能理解啊。”公儀休“好魚而不貪魚”,實乃其深知“貪贓、枉法、丟官、受懲罰”之間的內在聯系,願每位領導幹部任前任中都時刻不忘認真算一算政治帳、經濟帳、傢庭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