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產權理論上是不可以買賣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為價格便宜才選購小產權。但是小產權房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購房者購買瞭,會對之後的居住有很大影響。
2、不能貸款不能過戶由於土地性質的原因,小產權隻有居住功能,就連購房貸款都不能辦理。如果購房者買瞭小產權房子,不僅不能向銀行貸款,還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過戶,理論上不可以買賣,如果要私下買賣,也隻有一紙合同或者協易出問題維權難如果購房者選購瞭小產權房,並和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遇到政府整頓小產權房,那麼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3、物業和其它權益得不到保障一般而言,小產權的小區管理可能跟不上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物業服務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購房者在購得小產權房後,一旦遇到政府征地拆遷,無法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