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歷。也許你會問:“我的簡歷不是已經交給他們瞭嗎?為什麼還要帶?”在面試時,偶爾會發生用人單位找不到簡歷的情況。例如:參加面試的人很多,簡歷混淆;招聘經理不小心把簡歷丟失;甚至招聘經理會故意考驗你是否準備充分、設想周全。在這種情況下,你將一份備好的簡歷交到面試者的手中,勢必有助於你在“前3分鐘印象分”上獲得加分。
2、紙筆。面試材料中,還應備有紙筆,目的是在有必要的時候做記錄,但這並不是提醒大傢一定要記筆記。
3、證明材料。原則上講,在校園進行首輪面試時用不著帶太多的證明資料,甚至可以不帶材料(有專門要求的情況除外),因為你在簡歷中已經提到瞭這些情況,完全可以假定招聘單位會相信簡歷內容。而第二輪面試多在公司進行,可以準備證書、已發表文章、學術論文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但註意所攜帶的材料要和你所要應聘的工作有一定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