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行服務。會議舉行期間,一般應安排專人在會場內外負責迎送、引導、陪同與會人員。對與會的貴賓以及老、弱、病、殘、孕者,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臺同胞、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往往還須進行重點照顧。對於與會者的正當要求,應有求必應。
2、餐飲安排。舉行較長時間的會議,一般會為與會者安排會間的工作餐。與此同時,還應為與會者提供衛生可口的飲料。會上所提供的飲料,最好便於與會者自助飲用,不提倡為其頻頻斟茶續水。那樣做往往既不衛生、安全,又有可能妨礙對方。如果必要,還應為外來的與會者在住宿、交通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符合規定的方便條件。
3、現場記錄。凡重要的會議,均應進行現場記錄,其具體方式有筆記、打印、錄入、錄音、錄像等。可單用某一種,也可交叉使用。 負責手寫筆記會議記錄時,對會議名稱、出席人數、時間地點、發言內容、討論事項、臨時動議、表決選舉等基本內容要力求做到完整、準確、清晰。
4、組織活動會議結束後,有時還會安排一些活動。如聯歡會、會餐、參觀、照相等,這些工作很繁瑣,應有一位領導統一指揮和協調,而且這位領導要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才能勝任,同時其他接待人員要積極配合,各負其責,做好自己分擔的工作,以保證活動計劃的順利實施。
5、送別根據情況安排好與會者的交通工具,使其愉快、及時地踏上歸程。
6、根據保密原則,回收有關文件資料。整理會議紀要。新聞報道。主卷歸檔。會議總結